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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员工手册



13、保守秘密,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有关公司文件、书籍、方案、设
计稿、照片、报告等;也不得接受采访、发表与公司事务相关的言论。员工应对公司的计
划、管理程序及业务保密,公司对员工的薪酬、奖金实行保密制度;
14、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私人业务,私人电话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私人长途、信
息台费用按电话单自己支付。

劳动条例
一、用工原则
1、 新员工入职前由双方议定工作岗位及薪金,新入职员工试用期1-3个月;
2、 公司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经试用期发现不称职,予以辞
退,给予累计实际工作日的试用期工资,新员工试用期不满10天提出辞职,将不给予任何
薪金;
3、 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者,由主管部门经理以书面报告递交总经理签审后,
与公司行政部签订劳动合同。
二、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每天上班按规定签到,中途外出须由部门经理审批;
3、因公务原因未能及时广告公司标书签到,回公司后由行政部主管在当日签到位置签名;
4、严禁替代签到,如有发现,扣罚两者当日工资;
5、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扣10元,半小时以上扣当日工资50%;1小时以上扣当日工资,月累
计达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6、病假
病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急病除外),并提供医生证明的休假单,病假一天以上
(不含一天),扣发当日工资的30%;
7、事假
⑴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才可休假;
⑵事假一天由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⑶事假按日扣减基本工资。
8、旷工
无故不上班,又不请假作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发两倍当日工资,连续两天或一月以内
累积三天作自动辞职。
9、加班
⑴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加班;
⑵加班后第二天按实际加班时间填写加班条,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行政部存档;
⑶加班超过22:00可报销当晚出租车费;
⑷加班报酬纳入奖金发放。
10、病、事假
必须在当日9:30以前向行政部申请说明,并将案头工作交接清楚后,依规定填写《休假申
请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工资制度
1、每月20日为工资发放日;
2、奖金:加班奖金、工作表现奖金、效益奖金。
四、福利待遇(待定)
五、调职与晋升
1、公司保证每一位员工有均等的调职机会;
2、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均有可能被调任或提升到其他职位或部门工作;
3、员工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平、道德修养及公司职位空缺而定。晋升
后第一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胜任情况,正式确定是否予以
委任;
4、 调职晋升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实施执行。
六、合同解除
1、正常离职
员工正常离职,需提前十五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职,不经批准擅自离开
公司或移交工作中存在原则性问题的,扣发当月工资;
2、合同期内辞退员工
由于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其它危
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由行政部提前三天通知,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公
司当月按乙方实际工作天数发放薪酬;
3、裁员
由于公司效益或其它原因裁员,如被裁员公司额外补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4、开除
由于员工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公司有权开除肇事者,并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
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名誉损失的,公司保有索赔权,并追究责任;

5、离职手续
⑴离职人员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职手续表》;
⑵完成工作交接;
⑶归还公司所属物品(损失者按价赔偿);
⑷持表办理财务手续。
七、奖励条例
(一)奖励条件
1、技术、业务考核特别优先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成绩显著者;
4、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者;
5、 全年出满勤者;
6、 作品得奖,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二)奖励办法
1、颁发奖金或奖品;
2、奖励带薪假期;
3、奖励分别采取由总经理在员工大会公布,员工授奖等形式实施。
八、处罚条例
(一)犯规
有下列行为者,第一次予以警告视情节罚款,第二次严重警告并视情节罚款,第三次做辞
退处理。
⑴行贿受贿;
⑵泄露公司秘密;
⑶玩忽职守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公司造成2000—3000元损失的;
⑷语言粗俗,恶语伤人,制造流言蛮语;
⑸对可能发生事故隐患知情不报;
⑹在工作岗位睡觉,玩游戏;
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
(二)严重犯规
有以下行为者,立即辞退或开除
⑴利用公司场地、资料、设备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业务;
⑵员工有犯罪行为或被判刑;
⑶利用任何方式破坏公司财产,危害公司及员工安全;
⑷对公司内的犯罪行为进行包庇,隐患或视而不见;
⑸擅自涂改公司公文记录,以达到个人目的;
⑹在公司有不道德行为;
⑺私占公司财产;
⑻无故连续旷工二天或累计三天;
⑼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以上。
(三)处罚权限
警告、严重警告、辞退或开除均由本部门经理做出,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由行政部备案。


作者:株洲广告公司 @ 株洲广告公司  修订1.4  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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