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大概可以分为三大部门:创作部(Creative)、客户服务部(Account Servicing)、媒介部(Media)。
创作部(Creative Department)
创作部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构思广告及执行广告创作。重心人物是行政创作总监(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 ECD)。一般来说,这个职位每间广告公司只有一人。不过,近年却开始出现Co-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即由两人分工处理不同的客户或联合处理相同的客户(例如:Bates Advertising 由Iris Lo 及Ron Cheung 两位行政创作总监分别处理不同的客户;而BBDO 的K.C. 及Paul Chan 则共同处理公司的所有客户)。行政创作总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创作部的行政工作,订立创作路线,控制作品水平等等。
行政创作总监之下,会视乎人手而分为若干组,每组由一位或两位创作总监(Creative Director, CD)或副创作总监(Associate Creative Director, ACD)负责带领,其中一位是文案出身的,另一位则是美术出身的。但亦有不少创作总监是身兼两职的。创作总监的工作除了构思广告外,也负责指导及培训下属的工作。
创作总监下会有不同的小组,每小组由一位文案(Copywriter, CW)及一位美术指导(Art Director, AD)组成。基本上,两人是会共同构思广告的,但文字修饰方面由文案主理,美术润饰方面则由美术指导主理。由于美术指导的执行工作一般都较繁复,所以大都有一位助理美术指导(Assistant Art Director, AAD)协助执行方面的工作。有经验的文案及美术指导将会晋升为高级文案(Copywriter, SCW)及高级美术指导(Art Director, SAD)。不过,工作性质与以前只是大同小异。
创作部还包括了电视制作 (TV Production),平面制作 (Print Production),画房(Studio)及平面统筹(Traffic)四个小部门。电视制作部设有监制(Producer),主要负责电视广告的统筹,实际广告拍摄的工作则由广告制作公司(Production House)负责,香港的广告公司均不会自行拍摄电视广告的。平面制作部设有平面制作经理(Print Production Manager),主要负责跟进平面广告的印制工作。画房设有绘图员(Visualizer)、计算机绘图员(Computer Visualizer)、正稿员(Artist)等职位,负责不同的平面广告制作。平面制作统筹(Traffic Coordinator)则是负责统筹平面制作事宜的。
客户服务部(Account Servicing Department)
客户部的主要工作是与客户联络及制定创作指引。重心人物是客户主管(Director of Client Service, DCS),以下是按不同客户划分为不同的客户总监(Account Director, AD),副客户总监(Associate Account Director, AAD),客户经理(Account Manager)及客户助理(Account Executive. AE)。
媒介部(Media Department)
媒介部的主要工作是为客户建议合适的广告媒体(例如:电视、报章、杂志、海报、直销等等),并为客户与媒体争取最合理的收费。重心人物是媒介主管(Media Director),下设媒介主任(Media Supervisor)及媒介策划(Media Planner)等不同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