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刚从学校里面毕业出来的同学在接手第一个标志设计案子的时候都非常兴奋,但做的时候略显盲目无从,无从下手。我在这给大家总结了几点构思手法希望对你们有用。
一独特、独特是标志设计的基本要求,在视觉上要形成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应避免形成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并已经使用的现有标志,在名称和形式上相雷同。
二注目 、注目是标志所应达到的视觉效果。要求标志在各种不同的环境条件中,都能有较强的视觉效果。
三通俗 、通俗是使标志易于识别、记忆和传播的重要因素。对商标设计应追求名称响亮、动听、顺口;造型简
洁、明晰、易于识别的效果。使商标无论从听觉和视觉,都具有通俗、易记的个性特征。如:“永久”自行车、“扬子”集团、“方正”集团等标志,都具有较广泛的公众审美基础,是将通俗性与独特性相结合的成功范例。
四通用 、通用是指标志应具有较为广泛的适应性。标志对通用性的要求,是由标志的功能和需要在不同的载体
和环境中展示、宣传标志的特点决定的。标志的通用性分为三个方面。
1、保证标志在各种环境中的有效识别性。
2、保证标志在各种载体使用中的适用性和谐性。
3、保证标志易于制作和延展使用。
五信息、商标、标志信息的处理和调节,应尽量追求以简练的造型语言,表达出既内涵丰富,又有明确侧重,
并且容易被公众理解的兼容性信息为佳。如中国铁路标志、日本三菱株式会社标志等,具有形象简洁 、个性突出、信息兼容的知觉的特点。
六、文化、文化性是商标、标志本身的固有属性。商标、标志中的文化性,是通过商标、标志显现民族传统 、
时代特色、社会风尚、企业或团体理念等精神信息。在具体的商标、标志形象中,所显现出的这些文化属性,又是由标志设计师自觉或不自觉的以自己对事物的理解和构思,自然而然的融合于商标、标志的内容与形式之中的。因此,也可以将商标、标志中的文化性,看作是具体商标、标志的设计风格,或设计品味的特征。
七艺术、标志设计的艺术性,是通过巧妙的构思和技法,将标志的寓意和优美的形式,有机结合时体现出来。在这特别提一点
株洲vi设计中文案策划中对于我写这篇文章起到了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