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
目 录
1.0活动简介
2.0活动主题
3.0活动名称(待定)
4.0活动主办
5.0活动承办
6.0活动支持
7.0活动持续时间
8.0活动启动时间
9.0活动宣传
9-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4月份
9-2第二阶段:成熟阶段——5月份
9-3第三阶段:高潮阶段——6月份
9-4第四阶段:平稳阶段——7月—12月
10.0时间安排及分工
11.0“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领奖细则
11-1奖项适用范围
11-2奖项分类
11-3奖项适用对象
11-4“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奖励等级标准
11-5“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的领奖程序
11-6颁奖单位及时间
11-7附: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申请表
1.0活动简介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诚信西安”的城市形象,发挥出租车作为城市形象窗口的作用,鼓励出租车司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高尚行为,从而带动所有西安人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惩恶扬善,为西安市“建强创佳”做出积极贡献,由西安市精神文明办牵头,面向西安市所有出租车司机,以西安交通旅游广播FM104.3为宣传平台,联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由望家旺建材超市董事长杨红丽女士以个人名义出资设立“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根据好人好事的事件大小设立不同等级的奖项,每月颁奖一次。评奖环节由西安交通旅游广播掌控,杨红丽女士负责颁奖环节。评奖、颁奖公正公开,通过媒体接受全社会监督。
2.0活动主题
3.0活动名称(待定)
西安交通旅游广播——杨红丽“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
西安交通旅游广播—— “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
杨红丽“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
4.0活动主办
西安市精神文明办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西安交通旅游广播
5.0活动承办
西安交通旅游广播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西安广播广告中心企划部
6.0活动支持
望家旺建材超市
7.0活动持续时间
2005年4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8.0活动启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
9.0活动宣传
9-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4月份
1)西安交通旅游广播FM104.3
3月25日——4月30号每天24次30秒(广告中说明:详情关注交通旅游广播××节目);在其它节目中提及;4月15号、20号、25号邀请杨红丽、精神文明办、出租汽车管理处现场做节目。
2)西安音乐广播FM93.1
3月25日——4月30号每天12次30秒
3)西安新闻广播AM810
3月25日——4月30号每天12次30秒
注:4月份开始筹划望家旺主题活动。
9-2第二阶段:成熟阶段——5月份
1)西安交通旅游广播FM104.3:
5月1号——5月31号每天24次30秒,并在××节目中追踪报道;
2)三秦都市报:5月15号、25号两次半版;
3)5月20号左右上路牌广告;
注:5月份开始实施望家旺主题活动。
9-3第三阶段:高潮阶段——6月份
1)西安交通旅游广播FM104.3:
6月1号——6月30号每天24次30秒,并在××节目中追踪报道;
2)西安晚报:
6月20号一次半版;
3)华商报:
6月25号一次半版;
4)6月底举办一次颁奖综合晚会;
9-4第四阶段:平稳阶段——7月—12月
主要以望家旺主题促销活动为主;交通台广播宣传不变。
9月底举办一次综合颁奖晚会;
12月底举办一次全年颁奖综合晚会。
10.0时间安排及分工
3月20号以前:
协调好各方面工作,主要是精神文明办、出租汽车管理处工作——贾元博、交通台落实;
3月25号以前:
制作、宣传准备到位,25号开始宣传——广告中心企划部落实;
3月31号以前:
实施细则尤其是领奖、发奖实施细则——交通台指定专人负责,广告中心和望家旺配合。
4月底准备第一次领奖。
11.0“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领奖细则
11-1奖项适用范围:西安市各出租车汽车公司内的所有的士司机。
11-2奖项分类:
1、拾金不昧奖。
是指的哥的姐拾到和捡到顾客及其他人的钱或物,能完整寻找归还失主的行为。
2、见义勇为奖。
是指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挺身而出的一种积极救助的行为。
11-3奖项适用对象: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拾金不昧等为社会和人民做出积极、正义的西安市的哥的姐。
1、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指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挺身而出的一种积极救助的行为。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办理领奖成立的必要条件:
(1)1、事实发生;2、当时受害人证明;3、受害人报案的当地公安机关证明;
(2)、虽没(1)中所列条件,但所发生事迹被当地媒体报道的亦可领取奖金。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领奖应注意的事项:1、只奖励这种行为,对其行为所造成的结果不予奖励和负责;2、见义勇为者当事时被造成死亡,其奖金由按法定最亲近的亲属代领。
2、拾金不昧。是指捡到钱物和贵重物品等能寻找归还失主,不为己有的一种行为。
拾金不昧办理领奖成立的必要条件:
(1)1、事实发生;2、失主证明;3、失主挂失证明;
(2)、虽没(1)中所列条件,但所发生事实被当地媒体报道或的哥的姐主动在媒体登记招领启示的亦可领取奖金。
拾金不昧领奖应注意的事项:1、只奖励这种行为的当事人;2、奖励对于失主所遗失在车上的全部东西未全部归还的不予奖励。
11-4“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奖励等级标准
奖项等级:特等奖,奖金300元/次;一等奖,奖金200元/次;二等奖,奖金150元/次;三等奖,奖金100元/次。
符合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评为特等奖:
1. 拾到现金10000元以上者;
2. 拾到重要政府机关印章或重要票据、资料者;
3. 送病人至医院及时得到抢救者;
4. 与邪恶搏斗,保护他人生命安全而伤亡者;
5. 将犯罪嫌疑人拉送公安机关帮助破案者;
6. 事迹被当地媒体报道者。
符合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评为一等奖:
1. 拾到现金5000元以上者;
2. 拾到重要单位机关印章或支票等重要资料者;
3. 及时送病人至医院者;
4. 帮助他人脱离危险者;
5. 为受灾地方捐款或实物5000元以上者;
6. 连续2年未违反交通规范者。
符合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评为二等奖:
1.拾到现金3000元以上者;
2.拾到机票、护照等重要证件资料者;
3.送病人至医院者;
4.帮助他人脱离危险者;
5.为受灾地方捐款或实物3000元以上者;
6.连续1.5年未违反交通规范者。
符合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评为三等奖:
1.拾到现金2000元以上者;
2.拾到重大项目合同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者;
3.为受灾地方或贫穷地区捐款或实物2000元以上者;
4.连续1年未违反交通规范者。
奖励标准范围:100元-300元,另外附加一定的实物,实物为车背套和安全提示贴各一份(见图1)。根据其事迹情况最低可获100元奖励,最高可获300元(实物)奖励。同时颁发相应奖励证书。
11-5“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的领奖程序
1、事件发生;
2、事迹行动;
3、事迹结果;
4、个人到电台申请;
5、证明人证明、
6、电台核实;
7、电台公布名单并开据领奖证明;
8、杨红丽颁奖。
11-6颁奖单位及时间
颁奖时间:每月月底颁奖一次。
颁奖单位:奖项设立单位设立人或奖项设立人授权的单位。
11-7附:的哥的姐精神文明奖申请表